药物杂质通常可分为三大类:有机杂质、无机杂质以及残留溶剂。我们已经详细了解过有机杂质与无机杂质,今天,我们来聊聊最后一种:残留溶剂。
残留溶剂是指在原料药、辅料以及制剂生产中使用的,但在工艺过程中未能完全去除的有机挥发性化合物。这些溶剂在制药过程中可能起到提高收率或决定药物性质(如晶型、纯度、溶解速率等)的作用,但它们并无治疗益处,且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。
一、残留溶剂的分类
残留溶剂的分类依照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会调会(ICH)的指导原则,分为四大类
1、第一类溶剂:应避免的溶剂,这类溶剂因其具有不可接受的毒害或者会对环境造成公害,如苯、四氯化碳等。
2、第二类溶剂:应限制的溶剂,这类溶剂可能导致其他不可逆的毒性(如神经毒性或致癌畸形)或者具有非遗传毒性致癌性(动物实验),如甲醇、甲苯等。
3、第三类溶剂:低潜在毒性溶剂。这类溶剂对人体或者环境危害相对较小,可以考虑仅对最终产品精制过程中使用的此类溶剂进行残留量研究。
4、第四类溶剂:未分类溶剂,这类溶剂没有足够地毒理学研究资料。有必要的情况下,药物研发者可以根据生产工艺和溶剂的特点,进行残留量研究。
二、残留溶剂的检测方法
1、气相色谱法(GC):目前最常见的残留溶剂检测方法。因其良好的分离能力和高灵敏度,特别适合针对药品中残留溶剂的复杂样品进行分析。
2、液相色谱法(HPLC):在某些情况下,比如针对不容易挥发的溶剂,液相色谱法也可以用于残留溶剂的检测。
3、干燥失重法:早期的检测方法,存在非专属性的缺点,只能对总量分析而无法定性鉴别。
三、残留溶剂的限量要求
对于残留溶剂的限量要求,通常遵循ICH的指导原则。不同溶剂的限量要求也不同。比如第一类溶剂就应当尽量避免使用,至少需要严格控制在残留量极低的水平。第二类溶剂则需要进行限量控制,避免对病人造成不良影响。
四、残留溶剂的控制
1、优化生产工艺:减少溶剂的使用量或提高溶剂的回收率,降低残留溶剂的水平。
2、加强质量控制: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,确保制剂生产过程中的残留溶剂符合标准,并进行定期检测。
3、选用低毒性溶剂:优先选择低毒性溶剂进行药物合成和制剂制备。
残留溶剂是药品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,但其对人体和环境的潜在危害不容忽视。因此,需要通过科学的分类、检测和控制方法,确保药品中的残留溶剂水平符合安全标准,从而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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